隨著互聯網的發展﹐越來越多的美國人通過互聯網結識國外的異性﹐最后結婚﹐ 讓這些異性移民到美國。 這些進入美國的美國人配偶(尤其以女性居多)進入美國之后﹐ 在與美國配偶發生家庭矛盾和甚至暴力時﹐往往處于弱勢﹐受到傷害。 因此﹐為保護和避免這些弱勢的外國配偶受到傷害﹐美國國會通過了IMBRA法案﹐ 該法案英文名為﹕ “InternationalMarriageBrokerRegulationAc tof2005”即“國際婚介管理法案”。
該法案于2006年3月6日生效。 該法案要求所有的國際婚姻介紹網站和公司/機構﹐不管是在美國境內還是境外的﹐ 只要服務于美國的會員﹐就必須強制性地遵照如下程序運作業務﹕
第一步﹕ 要求美國男士填寫一份個人背景自述(包括婚姻歷史.兒女情況.工作經濟狀況和犯罪記錄 等等詳細信息)﹔
第二步﹕將美國男士的個人背景自述翻譯成女士通曉的文字之后﹐ 呈交給女士﹐女士在上面書面簽名﹐表示同意和男士交往﹔
第三步:把這些文件存檔, 因為在簽證的過程中需要提交. 在此只是節選部分內容.具體內容請上美領網站或跟我們公司的工作人員聯系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