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年美簽不得不說真的是一個讓很多華人同胞受益的政策,也因此很多人都認為沒有必要再要美國綠卡了,但實際上十年美簽真的等于美國綠卡嗎?
讓我們先來看看這兩者有什么區別:
雖然簽證有效期的延長確實給國人帶來巨大的便利性,但所謂的“簽證有效期”并不等同于“入境停留期”。一般旅游或探親簽證可最長給6個月的停留時間,商務簽證一般給1-3個月停留時間,學生簽證一般給的時間是D/S(Duration of Status) ,代表你要持有合法有效的I-20就可以一直合法停留在美國。而簽證有效期延長至10年并不意味著可以一次入境美國就停留十年,實際上一次入境最長可停留六個月,然后必須離境。
如果出入境記錄不正常(如多次入境且長期逗留),會導致下次入境逗留時間縮短。由于美國移民官有很大的裁量權,甚至可以宣布簽證作廢。而持美國綠卡不僅可以享受自由出入,自由居住的福利,在子女教育、醫療和社會救助等方面同樣可以享受與美國居民同等的福利。這些都是十年簽證所無法實現的。
因此想要徹底解決后顧之憂,還是趕緊申請移民吧!